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欧维姆预应力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宗旨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欧维姆预应力技术发展基金(简称欧维姆基金)宗旨是在预应力技术领域内开展技术交流、学术研讨,奖励优秀科技人员,促进我国预应力技术进步和预应力工程发展。
本基金隶属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 任务
1、
表彰与奖励在预应力技术领域内作出优异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和组织。
2、表彰和奖励优秀预应力技术论文的作者。
3、表彰与奖励有关院校品行兼优的工程技术专业学生。
4、资助开展预应力技术学术研讨活动。
5、资助出版预应力技术书刊。
第三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
欧维姆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基金组织、管理工作。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常务副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常务副主任委员主持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基金日常工作。
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审核欧维姆基金管理办法及奖励办法;
2、与国内外有关科技基金组织建立联系,保持良好关系;
3、审批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工作计划;
4、审议决定获奖人员和组织名单;
5、审批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欧维姆预应力技术奖和科技论文奖的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国内预应力行业的专家、学者组成,所聘委员应是国内桥梁、建筑、水利水电及岩土锚固方面的知名人士,在该行业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专家评审委员会人选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每届聘期四年。
第五条 基金来源
1、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捐赠;
2、符合我国法律和国际公约有关规定的其它捐赠。
第六条 基金增值部分的管理与使用
1、基金秘书处制订基金增值部分的使用计划,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欧维姆基金受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 附则
本管理办法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批准生效。本管理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属欧维姆基金管理委员会。